企业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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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海云紫伊环保有限公司
海宁市绿能环保项目(医废处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报批稿)
浙江瀚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Zhejiang Hambor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Technology Co.,Ltd
国环评证:乙字第2054号
二O一九年O八月
目 录
1、概述 1
1.1项目背景 1
1.2环评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2
1.3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3
1.4审批符合性结论 3
2、总则 12
2.1编制依据 12
2.2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 15
2.3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 22
2.4相关规划与环境功能区划 28
3、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41
3.1项目基本概况 41
3.2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污染源强分析 61
3.3 污染源强汇总 92
3.4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93
4、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95
4.1自然环境概况 95
4.2环境保护目标调查 101
4.3环境质量现状与评价 103
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22
5.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22
5.2水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127
5.3噪声影响分析与评价 128
5.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 130
5.5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135
5.6环境风险分析 142
5.7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151
5.8施工期影响分析 157
6、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 163
6.1大气污染防治对策 163
6.2废水防治措施 165
6.3噪声防治措施 166
6.4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 166
6.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169
6.6污染防治措施汇总 172
7、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174
7.1环保投资 174
7.2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174
8、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175
8.1环境管理主要内容 175
8.2环境管理要求 175
8.3环境监测计划 178
9、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83
9.1 项目概况 183
9.2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183
9.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84
9.4总量控制结论 185
9.5 公众参与结论 186
9.6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 186
9.7 要求及建议 188
9.8综合结论 188
附件:
附件1:项目核准意见、核准意见变更
附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3:用地预审、选址意见
附件4:检测报告
附表: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1、概述
1.1项目背景
2017 年嘉兴市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合计1510 所,编制床位数22198 张,实有床位数26453 张,病床实际使用率为80%左右,现状每天产生的医疗废物约20~25t。市政府曾于2004 年10 月专门下发《关于实施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嘉兴市大地维康医疗环保有限公司和嘉兴市世纪清医疗固废处置中心为全市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单位,并明确划定区域、分片收集的办法。两家机构负责收集医疗废物并分别运输至杭州大地维康医疗环保有限公司和湖州市世纪清医疗固废处置中心进行焚烧处置。目前嘉兴市尚未建设专门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在长途运输过程中存在很大风险,此外,杭州大地维康等以前接收单位近期也会停止接收,将给社会留下极大的安全隐患。
根据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下达2018 年度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计划的通知》(浙环发[2018]25 号),将“嘉兴市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列入2018 年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建设计划,并明确项目建设规模为1 万吨/年,由海宁市人民政府作实施主体,并要求于2018 年开工。目前该项目推进已经滞后,为彻底解决嘉兴市医疗废物出路,本项目的建设是十分必要、迫切的。
为彻底解决嘉兴市医疗废物出路,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拟实施海宁市绿能环保项目(医废处置),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投函[2019]18号文件出具了该项目服务联系单、以海发改投 [2019]97号文件对该项目进行了核准批复。项目具体建设情况为:总投资约4800万元,选址位于尖山新区(黄湾镇)滨海路北侧、祥虹路西侧、六平路东侧,总用地面积约94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710.6平方米(其中医废处理车间约3187平方米、污水处理车间约209.6平方米、辅助用房约314平方米),同时完善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形成1万吨/年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能力,医废处置采用高温蒸汽消毒工艺,医废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处理采用“化学洗涤+活性炭吸附” 工艺、产生的废水处理采用“混凝沉淀+AO+沉淀池+消毒” 工艺。项目建设单位为嘉兴海云紫伊环保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MA2CU6XH04)。
2019年7月4日,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投函[2019]160号文件对“海宁市绿能环保项目(医废处置)”核准内容进行了变更,具体内容为:总投资由4800万元变更为5072万元,医废处置生产工艺由“高温蒸汽消毒”变更为“高温蒸汽消毒+微波消毒”,医废处置量不变,其他内容也不变。
本项目建设符合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及浙江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在生态环保建设方面有着重要意义,有利于提高和发挥整个城市的医疗废物处置水平和环保功能;有利于缓解医废处置压力,实现医废处置的规范化、合法化;满足医废“日产日清”处置要求,保障大型城市公共卫生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嘉兴海云紫伊环保有限公司海宁市绿能环保项目(医废处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 “三十四、环境治理业 ——100、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利用及处置的(单独收集、病死动物化尸窖(井)除外) ”, 嘉兴海云紫伊环保有限公司海宁市绿能环保项目(医废处置)应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建设单位嘉兴海云紫伊环保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瀚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浙江瀚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在业主单位(嘉兴海云紫伊环保有限公司)的配合下,对项目周边进行了现场踏勘、监测和调查,在此基础上根据有关导则要求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书。
1.2环评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分析判定建设项目选址选线、规模、性质和工艺路线等与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相关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并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进行对照,作为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前提和基础。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即调查分析和工作方案制定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阶段。具体如下:
图1.2-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
1.3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本项目为医疗废物处理项目,环评过程中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有以下几点:
(1)医废处置过程中排放的废气对大气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2)生产废水对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3)危险废物全过程污染防控;
(4)环境风险预测及应急预案。
1.4审批符合性结论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建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程,对照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11 年)及2013 年修改单,在鼓励类第三十八类“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第8 条为“危险废弃物(放射性废物、核设施退役工程、医疗废物、含重金属废弃物)安全处置技术设备开发制造及处置中心建设”,故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且项目已经在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因此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
(2)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选址于尖山新区(黄湾镇)滨海路北侧、祥虹路西侧、六平路东侧,位于开发区范围内,根据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海自然预黄字[2019]3号文——关于海宁市绿能环保项目(医废处置)的预审意见:该项目占地面积为0.9460公顷,属于《海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调整完善版)确定的允许建设区,用地性质为公用设施用地,项目建设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尖山新区总体规划;项目周边主要为空地和工业企业,无环境敏感点,周边环境满足本项目设置的防护距离要求,选址合理。
(3)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
根据《 海宁经济开发区尖山新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尖山新区规划工业用地1086hm2,总体上分成两大产业片区:①东部工业片区:位于六平申线以东。以杭州湾大道为界,又可分为北组团和南组团两个工业组团,北组团将以沙发等皮革家具生产为主,南组团将结合海宁优势产业,发展无污染和轻污染制造业;②南部工业片区:六平申河以西、杭州湾大道-芙蓉河以南、嘉绍高速公路以东区域为南部工业片区,主要依托已有的制造业基础,特别是势头良好的外向型经济,努力发展光电产业、汽车及配件、新能源、新材料、机械制造等产业,提升整体综合竞争力。
嘉兴海云紫伊环保有限公司海宁市绿能环保项目(医废处置)属于位于尖山新区东部工业片区南组团,南组团将结合海宁优势产业,发展无污染和轻污染制造业。本项目为医疗废物处置项目,属于嘉兴市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符合规划环评要求。
(4)“三线一单”控制性要求
①与生态红线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尖山新区(黄湾镇)滨海路北侧、祥虹路西侧、六平路东侧,根据《海宁市环境功能区规划(2015年版)》可知,本项目所在地属于属于重点准入区,名称为0481-Ⅵ-0-2 黄湾镇(尖山新区)工业发展环境重点准入区,符合生态红线控制要求。
②与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分析
根据后文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废气配备化学洗涤+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达标排放;本项目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纳入污水管网排入尖山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不排入附近水体;一般固废进入临近的生活垃圾焚烧中心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噪声采取防震降噪措施。采取废气、废水、噪声均能达标排放,固废均得到合理,项目污染物排放不会改变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标准。
③与资源利用上线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用水来自自来水管网,用水量不大,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项目用电由市政电网所供给,能耗较小,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项目用地为公共设施用地,符合当地土地规划要求,亦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
④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尖山新区(黄湾镇)滨海路北侧、祥虹路西侧、六平路东侧,根据《海宁市环境功能区规划(2015年版)》可知,本项目所在地属于重点准入区,名称为0481-Ⅵ-0-2 黄湾镇(尖山新区)工业发展环境重点准入区,该区块负面清单如下:
部分三类工业项目,包括:43、炼铁、球团、烧结;44、炼钢;45、铁合金制造;锰、铬冶炼;48、有色金属冶炼(含再生有色金属冶炼);58、水泥制造;68、耐火材料及其制品中的石棉制品;69、石墨及其非金属矿物制品中的石墨、碳素;84、原油加工、天然气加工、油母页岩提炼原油、煤制原油、生物制油及其他石油制品(除单纯混合和分装外);85、基本化学原料制造;肥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染料、颜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除单纯混合和分装外的);86、日用化学品制造(除单纯混合和分装外的);87、焦化、电石;88、煤炭液化、气化;96、生物质纤维素乙醇生产;112、纸浆、溶解浆、纤维浆等制造,造纸(含废纸造纸);115、轮胎制造、再生橡胶制造、橡胶制品翻新;120、纺织品制造(有染整工段的)。
嘉兴海云紫伊环保有限公司海宁市绿能环保项目(医废处置)属于嘉兴配套建设的环境治理项目,不属于该区块负面清单项目,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不在主导生态功能区范围内,且不在当地饮用水源、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保护区内;区域环境质量不低于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且有一定的环境容量,且各污染物均不超标;符合环境准入标准和要求。
(5)与《浙江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15 —2020年)》相符性分析
根据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15 —2020年)》的通知(浙环函〔2015〕452号)要求:浙江省加快推进危险废物从产生、贮存、转运到处置的全过程监管。加快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形成与经济社 会发展相适应的处置能力,是实现危险废物全面无害化处置的重要保障。到2020年底,新增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2.2万吨/年,全省 共形成医疗废物处置能力7.6万吨/年,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 收集和规范处置全覆盖。根据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环发〔2018〕25号 《关于下达2018年度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计划的通知》可知,“嘉兴海云紫伊环保有限公司海宁市绿能环保项目(医废处置)”已列入浙江省“2018年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建设计划”。综上分析,本项目建设符合《浙江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15 —2020年)》。
(6)与《医疗废物高温蒸汽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HJT 276-2006)、《医疗废物微波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HJ/T 229-2006)相符性分析
表 1-1 与《医疗废物高温蒸汽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HJT 276-2006)相符性
序号 HJT 276-2006规范要求 本项目情况及符合性分析 是否符合
1 建设规模及处理类型 医疗废物高温蒸汽集中处理规模适宜在10吨/日以下,不应将不适宜采用高温蒸汽处理技术处理的医疗废物的量考虑在内 本项目共设置3条高温蒸汽集中处理生产线,每条生产线处理能力为10t/d;高温蒸汽生产线只处理感染性和损伤性医疗废物。 符合
2 运行时间 处理厂每天正常运行时间不应少于16小时 本项目两班制生产,每班8小时,全天运行16小时。 符合
3 厂址选择 处理厂的选址应符合国家及当地有关规划的要求,医疗废物高温蒸汽集中处理厂不宜在居民区、学校、医院等人口密集区域以及水源保护区附近建设。应设置一定的防护距离 本项目建设符合海宁市及尖山新区规划;项目位于开发区内,周边1500m范围内无居民区、学校、医院等人口密集区、无水源保护区,周边环境满足项目设置的防护距离要求。 符合
4 总图设计 处理厂的设计和建设,应考虑发生事故或被污染的雨水等造成土壤、地下水或地表水污染的防范措施;应设置事故应急池,收集和贮存处理厂内因医疗废物溢出、泄漏或发生火灾灭火时产生的污水,以及被污染的雨水;事故应急池的设计容积应确保容纳预期产生的污水量。处理厂应设置高度不低于2.5米的围墙,防止家畜和无关人员进入 项目拟建设处理能力为3t/h的生产废水处理站1座、处理能力为2t/h的初期雨水处理站1座。拟建设1座980m3的组合水池(事故应急池)和1座495m3的消防水池;项目你建设2.5m的围墙。 符合
5 总平面布置 厂区平面布置应满足生产工艺流程和方便生产、办公、生活的要求,应以高温蒸汽处理系统为主体进行布置,其他各项设施应按医疗废物处理流程合理安排,以确保相关设备联系良好,充分发挥功能,保证设施安全运行;物流出入口、接收、贮存和转运设施、清洗消毒设施、处置场所等设施可考虑与生活服务设施隔离,分开建设。隔离措施包括墙体隔离或空间隔离方式;处理厂的车辆消毒设施,宜位于卸料设施附近处,以便于对卸料后的车辆进行及时消毒,防止有传染性物质扩散,并与医疗废物转运工具、生产工具的消毒设施合并建设。 本工程主要内容为医废处理车间、辅助用房、调压站、污水处理车间、组合水池、除臭设备、洗车台、消防水池。为便于现状物流组织,医废处理车间位于厂区中央,辅助设施围绕医废处理车间布置。厂区共设置 2 个出入口,2 个出入口均位于厂区东侧,连接厂外祥虹路和生产区。南侧出入口用于满载医废车辆的入口、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的出入口;北侧出入口用于空载医废车辆的出口、灭菌后的医疗废物外运出口。
根据厂外交通条件和出入口布置,沿医废处理车间周边形成环通的交通路网,主要道路为 6m 宽双车道布置,道路交叉时,最小转弯半径为 9m。进一步满足了厂区运输和消防安全要求,确保交通组织有序顺畅。 符合
6 分类包装、收集运输、贮存输送 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应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关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应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中的分类标准和本标准的相关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各类医疗废物不得混合收集。病理性废物、化学性废物以及药物性废物应单独收集;所选择的医疗废物周转箱、包装袋与利器盒的标准、技术性能、规格等应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的要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单位一般负责统一收集服务区域内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所产生的医疗废物 各医院、卫生院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中的分类标准将各类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设置固定的医疗废物停放处,并每日进行定时消毒。然后由专业专业收集容器和运输车辆运送至厂内进行处理。 符合
7 处理系统 医疗废物的进料应尽量采取机械化和自动化作业,减少人工对其直接操作。进料容器(或进料车)材质宜采用不锈钢或铝合金等耐腐蚀性材料,并应具有一定的强度。禁止采用没有经过消毒处理的进料容器(或进料车)来盛装经过蒸汽处理后的医疗废物。 备内腔及门应采用耐腐蚀、同水和水蒸气接触能保证连续使用的材料,一般宜使用不锈钢材质。 项目医疗废物的进料采取机械化和自动化作业,设备均为不锈钢材质。 符合
8 废气处理单元 废气处理单元必须能够有效去除微生物、挥发性有机物(VOC)、重金属等污染物,并能够消除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异味。微生物的去除率在99.999%以上。 废气处理单元一般宜设尾气高效过滤、吸附装置等 项目设计采用“化学洗涤(酸洗+碱洗)+活性吸附” 工艺,废气在收集过程中增加疏水性高效过滤(≤0.2μm)以去除废气中的有害物质,设计处理风量为55000m3/h,能保证微生物的去除率在99.999%以上,净化效率满足HJ/T276-2006《医疗废物高温蒸汽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要求 符合
9 废液处理 高温蒸汽处理过程中处理设备内腔中产生的冷凝液,医疗废物的渗滤液及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冷凝液,应首先收集进入废液处理单元作消毒处理,然后才能排入厂区污水处理设施进一步处理 建设单位拟设置1套废水处理站,设计处理工艺为“混凝沉淀+AO+沉淀池+消毒”,处理能力为3 m3/h 符合
10 消毒 处理厂应设置清洗消毒设施用于医疗废物转运车、周转箱及其它医疗废物运送工具的清洗消毒 处理厂设置清洗消毒设施,采用次氯酸钠消毒,用于医疗废物转运车、周转箱及其它医疗废物运送工具的清洗消毒 符合
表 1-2 与《医疗废物微波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HJ/T 229-2006)相符性
序号 HJT 276-2006规范要求 本项目情况及符合性分析 是否符合
1 建设规模及处理类型 微波消毒处理厂的建设规模应根据服务区域内适宜微波处理的医疗废物产生量、成分特点及变化趋势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建设规模宜为10t/d以下,并应考虑处理能力的冗余。 本项目共设置1条微波消毒集中处理生产线,设计处理能力为5t/d;高温蒸汽生产线只处理感染性和损伤性医疗废气。 符合
3 厂址选择 处理厂的选址应符合国家及当地有关规划的要求,医疗废物高温蒸汽集中处理厂不宜在居民区、学校、医院等人口密集区域以及水源保护区附近建设。应设置一定的防护距离 本项目建设符合海宁市及尖山新区规划;项目位于开发区内,周边1500m范围内无居民区、学校、医院等人口密集区、无水源保护区,周边环境满足项目设置的防护距离要求。 符合
4 总图设计 处理厂的设计和建设,应考虑发生事故或被污染的雨水等造成土壤、地下水或地表水污染的防范措施;应设置事故应急池,收集和贮存处理厂内因医疗废物溢出、泄漏或发生火灾灭火时产生的污水,以及被污染的雨水;事故应急池的设计容积应确保容纳预期产生的污水量。处理厂应设置高度不低于2.5米的围墙,防止家畜和无关人员进入 项目拟建设处理能力为3t/h的生产废水处理站1座、处理能力为2t/h的初期雨水处理站1座。拟建设1座980m3的组合水池(事故应急池)和1座495m3的消防水池;项目你建设2.5m的围墙。 符合
5 总平面布置 微波消毒处理厂应以微波消毒处理系统为主体进行布置,其他各项设施应按医疗废物处理流程合理安排,以确保相关设备联系良好,充分发挥功能,保证设施安全运行;医疗废物物流出入口、接收、贮存和转运设施、周转箱的清洗消毒设施、处理场所等主要设施应与办公、生活服务设施隔离,分开建设。微波消毒处理厂区主要道路的行车路面宽度不宜小于6.0m。微波消毒处理厂房外应设消防
道路,道路的宽度不应小于3.5m,人行道一般取1.5~2.0m。路面宜采用水泥混凝土或沥青混凝土,道路的荷载等级应符合《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 22)的有关规定。
;微波消毒处理厂的车辆消毒设施宜位于出料单元附近,并应与医疗废物转运工具、生产工具的清洗消毒设施合并建设,以便对卸料后的车辆进行及时消毒,防止有传染性物质扩散。车辆消毒在达到作用时间后应用水清洗,以避免车辆等金属物品被残留的消毒剂腐蚀。 本工程主要内容为医废处理车间、辅助用房、调压站、污水处理车间、组合水池、除臭设备、洗车台、消防水池。为便于现状物流组织,医废处理车间位于厂区中央,辅助设施围绕医废处理车间布置。厂区共设置 2 个出入口,2 个出入口均位于厂区东侧,连接厂外祥虹路和生产区。南侧出入口用于满载医废车辆的入口、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的出入口;北侧出入口用于空载医废车辆的出口、灭菌后的医疗废物外运出口。
根据厂外交通条件和出入口布置,沿医废处理车间周边形成环通的交通路网,主要道路为 6m 宽双车道布置,道路交叉时,最小转弯半径为 9m。进一步满足了厂区运输和消防安全要求,确保交通组织有序顺畅。项目建有医疗废物转运工具、生产工具的清洗消毒设施,车辆消毒在达到作用时间后应用水清洗。 符合
6 分类包装、收集运输、贮存输送 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应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关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应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中的分类标准和本标准的相关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各类医疗废物不得混合收集。应采用专用封闭式冷藏运输车,将盛装医疗废物的塑料箱(桶)按照医疗废物运输的特殊要
求运送到微波处理厂。微波消毒处理厂接收的医疗废物应尽可能当天处理。若处理厂对医疗废物进行贮存,贮存温度≥5℃时,贮存不得超过24h;在5℃以下冷藏,不得超过72h。微波消毒处理厂必须设冷库,冷藏库的温度要求3~7℃,冷藏库可与暂时贮存库合并建设,冷藏库未启动制冷设备时,可用作暂时贮存库。贮存设施应采用全封闭、微负压设计,并应设置事故排风系统或设施。 各医院、卫生院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中的分类标准将各类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设置固定的医疗废物停放处,并每日进行定时消毒。然后由专业专业收集容器和运输车辆运送至厂内进行处理。
7 处理系统 应采取机械化和自动化设备,避免人工进料。进料方式应与消毒工艺相匹配,应采用微波消毒处理和破碎一体化的处理设备。 进料口要保持气密性,应配备抽气设备以维持进料设备和破碎设备在负压下运行,以防止破碎时含菌粉尘从进料口逸出。医疗废物必须经过破碎,严禁经消毒处理后非法回收,破碎设备的选择,应当遵循可靠、耐用、便于维修、确保无二次污染的原则。
破碎单元应具有消毒功能,必须在每次设备检修之前对破碎设备消毒.破碎单元应保持密闭及负压状态,破碎过程产生的废气必须经过净化处理后方可排放。 项目医疗废物的进料采取机械化和自动化作业,设备均为不锈钢材质。
8 废气处理单元 微波消毒过程应在封闭的系统中操作,或者是消毒系统处于负压状态。微波处理过程中产生
的气体和贮存间产生的气体,必须经过处理后方可排放,排放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有关要求。 废气处理装置必须能够有效去除废气中的颗粒物、微生物、挥发性有机物(VOC)、重金属等污染物,并能够消除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恶臭。应设有尾气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依据具体情况可考虑增设VOC 化学氧化装置。可考虑在灭菌工艺过程中喷入药剂进行除臭处理,也可根据实际设置脱臭装置。尾气过滤器的过滤尺度不得大于0.2μm,耐温不低于140℃。过滤器应设进出气阀,压力仪表和排水阀,设计流量应当与处理规模相适应,过滤效率在99.999%以上。废气净化装置的过滤材料因使用寿命或其他原因不能使用时应按未处理医疗废物进行处置。
项目设计采用“化学洗涤(酸洗+碱洗)+活性吸附” 工艺,废气在收集过程中增加疏水性高效过滤(≤0.2μm)以去除废气中的有害物质,设计处理风量为55000m3/h,能保证微生物的去除率在99.999%以上,净化效率满足HJ/T276-2006《医疗废物高温蒸汽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要求
9 废液处理 可采用多种切实可行的废水处理技术,污染物排放指标必须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
准》要求。 建设单位拟设置1套废水处理站,设计处理工艺为“混凝沉淀+AO+沉淀池+消毒”,处理能力为3 m3/h
10 消毒 应设置医疗废物运输车辆、转运工具、周转箱(桶)的清洗消毒场所和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消毒方法应符合《消毒技术规范》规定。医疗废物运输车辆应在每次使用后进行清洗消毒。转运工具、周转箱(桶)等每使用周转一次,应在清洗消毒设施内进行清洗消毒。 医疗废物贮存设施应每天消毒一次;贮存设施内的医疗废物清运后应及时进行清洗消毒。 清洗消毒作业区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可采取机械强制通风。 已进行清洗消毒处理和未经清洗消毒处理的工具、设备、周转箱(桶)等应分开存放。清洗消毒处理后的工具、设备、周转箱(桶)等晾干后方可再次投入使用。 处理厂设置清洗消毒设施,采用次氯酸钠消毒,用于医疗废物转运车、周转箱及其它医疗废物运送工具的清洗消毒
1.4环境影响主要结论
根据综合论证分析,本项目符合尖山新区总体规划要求,和环境规划相符性较好,建成后有较高的经济和环境效益;拟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合理、有效,水、气污染物、噪声均可实现达标排放,污染物的排放量可在海宁市范围内得到平衡;项目各类污染物经治理后能稳定达标排放,通过预测,项目建成投产后能确保周围环境功能不下降,项目主要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之内,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可行;环保投资可基本满足污染控制需要,能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因此在下一步的工程设计和建设中,如能严格落实建设单位既定的污染防治措施和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建议,从环保角度出发,嘉兴海云紫伊环保有限公司海宁市绿能环保项目(医废处置)在拟建地建设可行。
2、总则
2.1编制依据
2.1.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4 月24 日修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5 年1 月1 日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