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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2255 时间:2019-07-12
海宁市绿能环保项目(医废处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海宁市绿能环保项目(医废处置)
(2)建设地点:海宁市尖山新区(黄湾镇)滨海路北侧、祥虹路西侧、六平路东侧
(3)建设单位:嘉兴海云紫伊环保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与规模:总投资约5072万元,选址位于尖山新区(黄湾镇)滨海路北侧、祥虹路西侧、六平路东侧,总用地面积约94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710.6平方米,新建1万吨/年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项目建设单位为嘉兴海云紫伊环保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MA2CU6XH04)。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高温蒸汽灭菌锅抽真空不凝废气、高温蒸汽处理工艺中收集的废气和破碎废气;贮存库(冷库)废气;微波消毒一体化设备进料系统、破碎系统、微波消毒系统产生的废气;污水站排放恶臭;锅炉废气;食堂油烟废气。
经预测,项目生产工艺废气中颗粒物和VOCs(参照非甲烷总烃标准)有组织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厂区内污水处理站无组织排放的废气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2中相关标准;锅炉废气排放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排放标准;食堂油烟废气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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